長泰縣金興液氧充裝站在生產過程中主要存在火災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機械傷害、觸電、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淹溺、噪聲危害、低溫凍傷、砸傷、自然災害等危險有害因素。 該充裝站廠區平面布置功能分區明確,廠區總平面布置、道路、建(構)筑物安全防火間距及建(構)筑物安全符合規范要求,生產工藝及設備不屬于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且安全防護設施到位,并按要求進行檢測,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取得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其他強制檢測設備的安全閥、壓力表等也按要求進行了檢測,檢測結果為合格。供配電系統及消防設施的設置較合理可靠,符合規范要求。對氧中毒、低溫凍傷、噪聲危害等有害因素采取了一系列合理的安全控制措施,符合安全經營的要求。該充裝站能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一套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應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配備有專職安全員,注重從業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及日常安全管理的實施。 該充裝站外購液氧進行氣瓶充裝經營,其安全生產工作正常開展,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措施正常運行、使用。本次評價認為長泰縣金興液氧充裝站氧氣充裝項目具備危險化學品經營的安全條件 |